前不久,某部一名三级军士长的女儿在全国中小学作文大赛中获得了一等奖,他心里高兴的同时却也泛起一丝苦涩。原来,女儿的作文题目是《不回家的爸爸》。
“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从客观上讲,有的官兵“不回家”的原因,主要是部队备战打仗任务繁重,导致“有假不能休”或“有假休不完”。但也不可否认,由于个别带兵人爱兵意识弱化、法治观念淡薄、管理简单粗暴,侵犯了官兵的休假权,人为地“有假不让休”。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官兵是连队的主人、建设的主角、攻坚的主力。基层建设的进步,靠他们去努力奋斗;基层建设的经验,靠他们去探索创造。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军人既要扛起卫国戍边的重任,还要扛起孝敬父母、抚养孩子、呵护爱人等责任,依法依规享有探亲、休假、休息等正当权益。翻阅我军的条令条例和相关法规,处处体现着对官兵休假权、休息权等权利的保护精神,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主张。
“暖心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从不排斥官兵的合理需求。维护官兵正当权益,既是尊重官兵主体地位、激发官兵练兵热情的内在需要,也是培塑优良作风、纯正部队风气的必然要求,更是增强军营凝聚力、提升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就拿探亲休假来说,这是每名官兵的正当权益,也是稳定官兵思想、提振部队士气的有效途径。久张须得稍弛,休养方能生息。可以想见,当常年戍边、久别亲人的官兵走下边关、走进小家的时候,那种激动与温暖可以化解无尽的思念、消解身心的疲惫,足以蓄积更加充沛的元气、激发奋斗强军的动力。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近年来,随着全军“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深入开展,广大官兵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更加注重维护合法权益、合理诉求,干部骨干也更加注重依法带兵、依规管理。不少官兵讲,现在不用靠“人治”带出“人情味”,法治的“人情”更有味。但也有个别带兵人不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将权力之手伸向官兵正当权益的边界。有的随意侵犯官兵休息权、休假权,以各种理由限制外出、上网、休息;有的随意派遣公差勤务,周末假日安排集体活动过多过满,等等。这些现象,官兵十分厌烦,必须彻底纠治。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生活节奏快、训练任务重,官兵往往“两眼一睁,忙到熄灯”。这种任性用权的“疲兵”政策、人治思维、长官意志,不仅侵占了官兵休息时间、损害了官兵正当权益,还与条令条例要求相悖,影响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削弱基层官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如一位边防连长所言,自己在工作中再苦再累都没关系,可是一想到苦了妻儿、父母,“心里就不是滋味”。融融暖气连着虎虎生气,正当权益影响强军动力。只有今天让官兵幸福感“爆棚”,明天上了战场才能让战斗力指数“爆表”。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军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更加关心、尊重和保护官兵正当权益,这也是我军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原因。井冈山时期,红军官兵每人每天只有5分钱的伙食费。即便如此,在管理员同志的精打细算下,结算时还经常会有一些结余。经过士兵委员会讨论,这些伙食费公开公平地分配给大家零用,被称作“伙食尾子”。从井冈山到娄山关,从雪山到草地,无论战斗多么激烈、条件多么艰苦,这一项制度始终坚持着,见证了红军维护官兵正当权益的坚定决心,也凝聚起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强大力量。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之手伸向“权益边界”,究其根本在于个别带兵人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思维,使本该受到法治保障的正当权益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条令条例、法规制度是维护官兵正当权益的尺子、镜子,必须经常量一量、时时照一照,摒弃思想上的随意性,增强管理上的规范性。只有牢固树立基层至上、士兵第一的理念,切实把保障官兵正当权益提升到依法治军的高度来看待、来落实,对侵占官兵正当权益的行为坚决说不,方能推动基层风气不断向上向好、军心士气更加凝聚提振。
(作者单位:96902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