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富源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民警帮辖区群众寻回遗失的手机,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
2024年12月8日傍晚,瞿某到大河派出所报警称,其到信用社取钱,回家后发现手机遗失,经回忆大概是放在了ATM机上,但返回时找不到手机,因手机上有很多重要信息,希望民警帮忙找回。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银行和附近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瞿某掏钱时不慎将手机掉在路上,被路过的一名女士捡走。
经确认,民警发现该女士和大河镇下辖一行政村的田某相似度很高,于是找到她询问情况。田某承认捡到手机,称当时急着送生病的儿子回家,才没送到派出所,并同意在民警的见证下将手机归还失主。
瞿某在民警陪同下到田某家中,拿回了丢失的手机。接过失而得的手机,瞿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记者 李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