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6日讯(记者 彭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
草案明确,国家通过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记功、嘉奖、表彰、颁发纪念章等方式,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军人给予功勋荣誉表彰。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军人的先进典型和英勇事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走访慰问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地方人民政府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举行重要庆典、纪念活动时邀请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遺属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