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防军事立法专题采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时冉)八一建军节当天,新制定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该法首次为军人赋予法律地位,并对保障军人各项权益作出全面规定。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军事立法取得重要进展,一个突出特点即“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8月1日,新制定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启动施行。该法明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原则和体制机制,明确军人待遇保障基本制度。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防军事立法专题采访中,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谈及这部法律,指出这是我国第一次对特殊群体的地位进行立法。“第一次通过立法给予军人法律地位。原来军人只是在党的文献当中拥有政治地位,通过这次立法,从此中国军人拥有了自己的法律地位。”
强化对军人的权益保障是立法的一大关切,郭林茂介绍,立法在原草案基础上增加了近十条,涉及十几项措施完善对军人的权益保障。他表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今年年初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将共同构成军人权益保障的“上下篇”、“前后章”,共同发力,有效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两部法律都是努力解决军人的后院问题——家属、后代问题——子女、后路问题——自己的安置、就业和发展。法律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广大官兵通过法律的保障不再为后院分心、为后代忧心、为后路担心。两部法律在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多方面给予保障。涉及到家属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国防军事立法取得了重要进展,新制定法律4件、修改法律5件。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有国防军事专门法律19件、含国防军事规定条款法律110件。总览新时代国防军事立法工作,强化保障军人权益成为鲜明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多部立法强化了对参战军人的权益保障。比如,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规定,对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退役军人保障法则明确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优待制度。
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向东在专题采访中表示,参战退役军人用鲜血和生命保障了国家安全、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他们是国家和民族的英雄,理应受到政府的优待、全社会的尊重和关爱。“下一步,退役军人部将专门研究出台参战退役军人专属的优待政策,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让参战退役军人能够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