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年之声|学校共青团|团干教育管理|少先队|西部计划|海外人才联系|中特研究中心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即将出台 军嫂谈期待

发稿时间:2021-06-09 13:43: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 李川 秦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该草案提交审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第四届“共筑钢铁长城 寻找最美军嫂”事迹发布活动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就此采访多位军嫂。

  90后最美军嫂郑晓辉。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

  对此,军嫂姚梦婷表示“非常支持”。姚梦婷是一位青年琵琶演奏家,她的丈夫是吉林白城兵器实验中心的一名现役军官。在事业的高峰期,她为爱千里相随,毅然放弃了老家的优渥生活和在留京任教的机会,来到科尔沁草原,成为爱人驻地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一名音乐老师。

  在她看来,把保护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写入法律,将有利于形成全民族学习英烈、维护军人、弘扬英雄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所有人都应当支持并予以保护,使军人的被认可度更高。“这将使全社会包括军人本身,重新认识军人这项崇高的职业,进而推动全社会认识到——推动维护军人荣誉是全社会的责任。”

  军嫂胡婷也认为,把保护军人荣誉和名誉写入法律“很有必要”。胡婷是海南省血液中心主管护师,她的丈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某部干部。正是有她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才确保了“救命血”不断供,“生命钟”不停摆。

  胡婷认为,荣誉是军人的价值追求,体现了他们高度的责任感。“立法保护军人的名誉和荣誉,能让他们更加认可自己的价值,能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服务。”

  草案中特别规定了在军队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军人、军人家属等就医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优待,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等。

  家住河南兰考的郑晓辉是一名90后军嫂,丈夫杜海兵服役于新疆军区某边防哨所,是一名边防军人。

  自2017年结婚,四年来,郑晓辉和杜海兵只见过四次面。丈夫常年不能陪伴身边,郑晓辉深切体会过作为一名军嫂的不易。

  对此,郑晓辉充满期待,她希望能给军人家属多一些保障,在军人子女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

  最美军嫂陈兰。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在军嫂陈兰看来,这部法律体现着党和国家对于军人的尊崇、尊重,“对于军人家庭而言,增加了一层更好的保护膜,让我们在社会上遇到问题都有据可依。”

  陈兰爱人是一名武警军人。陈兰说,近年来,国家在军人家属的医疗、军人子女教育方面提供了多项保障举措,随着法律的出台,对于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障更加值得期待。

  最美军嫂柴忠艳。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川 摄

  草案中提出国家对军人配偶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的鼓励和扶持,并提到对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真的特别高兴,这体现出国家对军人重视和关怀,希望能够切实为军人、军人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和困境。”军嫂柴忠艳说。

责任编辑:李婧怡